山东东平:一位高位截瘫残疾人不为人知的残酷遭遇
山东东平:一位高位截瘫残疾人不为人知的残酷遭遇
“泰山脚下,何不太平!”,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史元新的外甥愤怒地说:“我姨父史元新,十六年前遭遇车祸,受伤致残,高位截瘫,他没有被无情的伤痛、病魔击倒,现在却被当地黑恶势力欺凌得痛不欲生,几乎绝望”。其外甥四处求助,不断向多家媒体爆料。
史元新其人其事
从其外甥的报料材料中记者了解到,史元新,1972年9月1日出生,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金牛农场人,其父亲史培柱参加过华东解放战争,战功显赫。受其父亲影响,积极向上,不断追求。2001年,史元新在一场车祸中受伤,致颈部以下全身瘫痪,导致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但他身残志坚,自强不息。
史元新的妻子于士珍含泪向记者介绍说,史元新于2014年9月4日,与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期限为13年的《散塘池塘承包经营合同》及两份”补充协议”,获得了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池塘1000亩,土地275亩及主干道路的使用权。其将所有家底和借款共400多万元投入,雇佣了40多名工人,改造了247个鱼塘,种杨树3万多棵,通过管理经营,经济价值达1000万元。
其外甥说,正当他姨父的鱼塘丰收在望、经济林木、长势喜人之时,竟被同在一个农场的邻居李冠连盯上并掠夺。
李冠连为达目的,把史元新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以外的私人财产(7间房屋)私自拆除,并把拆房子的钢架搭建了车库占为己有,报案一年多,李冠连采取各种手段,公安机关至今没立案。
“事件起因是这样”,其外甥向记者透露。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东平众联担保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经营者经营。因东平众联担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融资罪在逃,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和2015年11月9日两次被东平县公安局依法查封,并发出《公告》,内容如下:东平众联担保有限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我局已立案侦查。因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东平众联担保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经营者经营,为保障本案中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所有财产均不得随意处置,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知情人介绍,2015年8月6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济民初字第275号民事判决书及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济执字第290号执行裁定书、指定执行通知书,发出执行通知,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将史元新承包经营的标的物实行查封。查封后,史元新依法提出执行异议。2015年9月9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史元新承包经营的农场的查封。
申请执行人苏志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又委托社会闲散人员张志尚等代为追债。李冠连与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谓的法定代表人张志尚(20多岁)串通、谋和。于2015年9月24日把史元新的合同标的物签在了自己名下,李冠连对山东鲁邦公司的追债人及张志尚许以巨额经济回报,让张志尚以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义终止与史元新的承包经营合同。
史元新不同意,李冠连就唆使张志尚带着社会闲散人员对史元新和其妻子于士珍进行恫吓、跟踪,甚至扬言要伤害史元新和还在读高中的儿子。史元新还是不从,李冠连便让张志尚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带着挖掘机把史元新正常经营的和饲料厂门口挖路,我们阻挡不住,就报了警,他们把我的门口的路,挖的3米多深,2米多宽,单行人都不方便通行(有当时的视频)造成了停产,我身体不好,当时连饭都吃不上,他们软禁了我两个多月,然后又同时,上了七八台挖掘机,对我的鱼塘大面积毁坏(有当时毁坏鱼塘视频)报警300多次,均得不到有效处理,民警说他们权力有限,也不能光为我们一人服务。
在这种恶势力威逼下,无奈之际,史元新于2016年1月30日与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不平等的《解除合同》。根据这份合同,李冠连通过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连我正常生产的饲料厂(价值150万元在内)仅支付229万元作为补偿款,等于强行占有了史元新800万元资产,并且违约至今,至今无任何答复。
过后,史元新和妻子于士珍怎么也不服气,在其外甥的帮助下,坚决不从金牛农场撤出,一直艰难地维持经营。同时,四处奔波,极力维护合法权利。
关于假公章?
其外甥和于士珍说李冠连和张志尚所盖的“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是假的。他们的理由如下:
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单位犯罪,实际掌控、负责经营的总经理褚勋在逃,东平县公安局于2014年11月28日和2015年9月两次发出《公告》,并明确指出,“为了保障本案中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所有财产均不得随意处置,违者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其公章被公安机关收缴、封存。而李冠连在2015年9月24日《土地承包合同》和2016年1月30日的《协议》、《委托书》中所盖的公章均是《公告》以后的日期,且部分协议书都只盖了个“公章”,无任何人签名。据刻公章的师傅说,刻公章必须有《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等证件并经公安机关备案,否则,构成严重违法,所签的合同、协议都是无效的。
关于不作为和选择性执法?
于士珍略带恐惧的神情说:“李冠连向我吹嘘自己有亲戚在上面当大官,县里、东平镇街道领导都会看他几分面子”不信你们有本事就找关系吧。
“开始我们不相信,后来发生的一切让人不得不信。”2017年的6月18日东平街道执法分局的徐志文局长在拆我们房子的现场亲口说的,金牛农场所有房屋都没有规划许可等“三证”,都是违法建筑,我们接到举报只强拆史元新承包经营使用的农场房屋,实在令人费解。
“我当时叫了一帮亲戚、朋友去阻止非法强拆,可执法队准备使用暴力,我们抵挡不住。”,其外甥显得有点无奈的说:“我们抗议,无奈找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并质问其它违建怎么不拆?为什么只拆史元新一家的?一位领导回答说,还需要调查、研究一下;我当时想,为什么我姨父的房屋不再调查、研究一下呢?”我姨夫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东平街道执法分局强拆49间房屋,为什么拆完后又补办《腾空房屋通知书》通知我姨夫十日内继续拆除剩余的厂房和住房,通知书为什么没有公章和任何人的签字。
李冠连的鸽厂和牛场同是金牛农场院内的违法建筑,我们举报后,为什么东平执法分局答复还要再研究。
针对以上情况,一位资深法律工作者说,如果于士珍反映的情况属实,有关执法人员可能涉嫌不作为或选择性执法。
于士珍无耐的向记者表示:“外甥在国外留过学,拥护***和习总书记,坚信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期盼包青天式的清官出现,尽快给我姨父一个交代,还安宁于东平。”
史元新其人其事
从其外甥的报料材料中记者了解到,史元新,1972年9月1日出生,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金牛农场人,其父亲史培柱参加过华东解放战争,战功显赫。受其父亲影响,积极向上,不断追求。2001年,史元新在一场车祸中受伤,致颈部以下全身瘫痪,导致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但他身残志坚,自强不息。
史元新的妻子于士珍含泪向记者介绍说,史元新于2014年9月4日,与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期限为13年的《散塘池塘承包经营合同》及两份”补充协议”,获得了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池塘1000亩,土地275亩及主干道路的使用权。其将所有家底和借款共400多万元投入,雇佣了40多名工人,改造了247个鱼塘,种杨树3万多棵,通过管理经营,经济价值达1000万元。
其外甥说,正当他姨父的鱼塘丰收在望、经济林木、长势喜人之时,竟被同在一个农场的邻居李冠连盯上并掠夺。
李冠连为达目的,把史元新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以外的私人财产(7间房屋)私自拆除,并把拆房子的钢架搭建了车库占为己有,报案一年多,李冠连采取各种手段,公安机关至今没立案。
“事件起因是这样”,其外甥向记者透露。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东平众联担保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经营者经营。因东平众联担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融资罪在逃,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和2015年11月9日两次被东平县公安局依法查封,并发出《公告》,内容如下:东平众联担保有限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我局已立案侦查。因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东平众联担保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经营者经营,为保障本案中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所有财产均不得随意处置,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知情人介绍,2015年8月6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济民初字第275号民事判决书及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济执字第290号执行裁定书、指定执行通知书,发出执行通知,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将史元新承包经营的标的物实行查封。查封后,史元新依法提出执行异议。2015年9月9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史元新承包经营的农场的查封。
申请执行人苏志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又委托社会闲散人员张志尚等代为追债。李冠连与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谓的法定代表人张志尚(20多岁)串通、谋和。于2015年9月24日把史元新的合同标的物签在了自己名下,李冠连对山东鲁邦公司的追债人及张志尚许以巨额经济回报,让张志尚以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义终止与史元新的承包经营合同。
史元新不同意,李冠连就唆使张志尚带着社会闲散人员对史元新和其妻子于士珍进行恫吓、跟踪,甚至扬言要伤害史元新和还在读高中的儿子。史元新还是不从,李冠连便让张志尚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带着挖掘机把史元新正常经营的和饲料厂门口挖路,我们阻挡不住,就报了警,他们把我的门口的路,挖的3米多深,2米多宽,单行人都不方便通行(有当时的视频)造成了停产,我身体不好,当时连饭都吃不上,他们软禁了我两个多月,然后又同时,上了七八台挖掘机,对我的鱼塘大面积毁坏(有当时毁坏鱼塘视频)报警300多次,均得不到有效处理,民警说他们权力有限,也不能光为我们一人服务。
在这种恶势力威逼下,无奈之际,史元新于2016年1月30日与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不平等的《解除合同》。根据这份合同,李冠连通过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连我正常生产的饲料厂(价值150万元在内)仅支付229万元作为补偿款,等于强行占有了史元新800万元资产,并且违约至今,至今无任何答复。
过后,史元新和妻子于士珍怎么也不服气,在其外甥的帮助下,坚决不从金牛农场撤出,一直艰难地维持经营。同时,四处奔波,极力维护合法权利。
关于假公章?
其外甥和于士珍说李冠连和张志尚所盖的“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是假的。他们的理由如下:
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单位犯罪,实际掌控、负责经营的总经理褚勋在逃,东平县公安局于2014年11月28日和2015年9月两次发出《公告》,并明确指出,“为了保障本案中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山东鲁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所有财产均不得随意处置,违者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其公章被公安机关收缴、封存。而李冠连在2015年9月24日《土地承包合同》和2016年1月30日的《协议》、《委托书》中所盖的公章均是《公告》以后的日期,且部分协议书都只盖了个“公章”,无任何人签名。据刻公章的师傅说,刻公章必须有《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等证件并经公安机关备案,否则,构成严重违法,所签的合同、协议都是无效的。
关于不作为和选择性执法?
于士珍略带恐惧的神情说:“李冠连向我吹嘘自己有亲戚在上面当大官,县里、东平镇街道领导都会看他几分面子”不信你们有本事就找关系吧。
“开始我们不相信,后来发生的一切让人不得不信。”2017年的6月18日东平街道执法分局的徐志文局长在拆我们房子的现场亲口说的,金牛农场所有房屋都没有规划许可等“三证”,都是违法建筑,我们接到举报只强拆史元新承包经营使用的农场房屋,实在令人费解。
“我当时叫了一帮亲戚、朋友去阻止非法强拆,可执法队准备使用暴力,我们抵挡不住。”,其外甥显得有点无奈的说:“我们抗议,无奈找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并质问其它违建怎么不拆?为什么只拆史元新一家的?一位领导回答说,还需要调查、研究一下;我当时想,为什么我姨父的房屋不再调查、研究一下呢?”我姨夫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东平街道执法分局强拆49间房屋,为什么拆完后又补办《腾空房屋通知书》通知我姨夫十日内继续拆除剩余的厂房和住房,通知书为什么没有公章和任何人的签字。
李冠连的鸽厂和牛场同是金牛农场院内的违法建筑,我们举报后,为什么东平执法分局答复还要再研究。
针对以上情况,一位资深法律工作者说,如果于士珍反映的情况属实,有关执法人员可能涉嫌不作为或选择性执法。
于士珍无耐的向记者表示:“外甥在国外留过学,拥护***和习总书记,坚信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期盼包青天式的清官出现,尽快给我姨父一个交代,还安宁于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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