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生姜无缘由被强行拍卖 农民企业家深陷困境
莒县:生姜无缘由被强行拍卖 农民企业家深陷困境
2012年11月15日,高密市友明农产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杜启明与日照永盛食品有限公司朱明恩签署仓储合同,将1587吨生姜存储在永盛食品公司,并按合同约定缴纳了冷库费。2013年7月10日,友明公司业务员到莒县查看仓储的生姜情况时发现生姜已经被法院查封冻结。业务员迅速向杜启明汇报,7月16日、18日,友明公司向莒县法院和日照市法院提出保全异议和执行异议并提交了仓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要求解除对仓储生姜的冻结。因事实清楚、资料完整,非常容易确认仓储的生姜为友明公司所有,为莒县法院误冻结,所以期间友明公司多次与莒县法院沟通,要求解冻。
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8月18日莒县法院发出8月30日开庭的传票,却在8月28日将提出异议的生姜强行进行了拍卖,难以理解的是,强行拍卖的价格为每市斤1.8元~2.3元之间,而当时的实际市场价格:7月22日经过公证的生姜市场价格为每市斤2.7元,此后生姜价格继续一路上扬,8月28日价格为每市斤3.1元,9月3日被强行拍卖的生姜开始出库时价格是每市斤3.2元,到9月29日出库结束时价格达到了3.8元,其后更达到了4元以上的价格。拍卖价格与市场价格差距巨大,以平均每市斤1元差额计算,被拍卖的生姜约6000吨(朱明恩自有5000吨左右,友明农产品仓储1587吨),仅此一项就出现了1200万元的市场价差!为什么要在开庭前急急忙忙的强行拍卖有争议的生姜?为什么价格会与市场价格有如此大的悬殊?这背后有着什么样的内幕?推动此事的莒县法院在其中有着怎样的利益关系?不能不使人们产生诸多的疑问。
据记者了解,莒县法院的鲁院长与嫌疑人朱明恩极熟,在5月份朱明恩被起诉的时候,朱明恩躲了起来,没人能够找到。后来,形成欠款户上访的群体事件后,莒县政府给法院施压,鲁院长就能够迅速联系上朱明恩,让其到法院自首。法院查封生姜后,没有对外公告要拍卖的事宜,就有与朱明恩相熟的生姜经销商找上门来与法院相关部门联系,查看生姜情况,留下联系电话。在生姜行情明朗,节节升高的时机,主管该案件的鲁院长向莒县政府、日照市人民法院等上级部门提出生姜不易久放需要尽快处置(实际生姜可以存放两年以上,朱明恩自有生姜大部分就是存储两年的生姜,代仓储的友明农产品生姜为十个月生姜),骗取上级单位信任后强行拍卖了查封的生姜。
2013年8月30日开庭,友明农产品与永盛食品双方就仓储合同没有异议,争议的焦点是赔偿的价格与计算方法,当日开庭没有当庭宣 判,案 件自此搁置。
友明农产品公司看到自己的生姜被无辜强行低价拍卖,非常着急,在与莒县法 院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认识到与虎谋皮不可能有结果,就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 府和上级法 院反映,要求公平执 法,及时判 决,返还自己存储的生姜并赔偿造成的巨大损失。以强行拍卖的生姜被拉出冷藏库时的平均价格每市斤3.5元计算,友明农产品损失1110.9万元,即使以7月22日公证时的低价计算,损失也高达857万元!山东省高 院在接到相关材料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信访局赵庭长予以督办。赵庭长本着对企业负责、维 护法 律公正的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要求莒县法 院纠正错误,及时结案。就在杜启明感到曙 光在前,案件会尽快了结,自己的损失会得以弥补的时候,又一个意想不到的变化给了他当头一棒:莒县法 院以朱明恩涉 嫌诈 骗为由,将友明农产品的仓储案件一并移交公 安经侦部门,法 院中止案件,无限期搁置!
从莒县法 院的行为看,鲁院长熟悉业务,擅长运用业务技巧处理案件:8月28日强行拍卖生姜理由是不宜久放,并程序严密地向当地政 府和上级法 院汇报请示,使得其行为在法 律程序上天衣无缝;10月中旬在受到省高 院督导时,以为企业着想,"刑 事推动民事"的理由将案件移出法 院系统,成功规避高院的督查。从业务技巧方面说,确实非常聪明,但这种聪明的技巧,却有着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嫌 疑:这个案子,是否有幕后交易和谋取私利的原因?是否存在逃避督导、推卸责任的行为?这些不能不使人们产生怀疑。
而无辜涉入此案的高密市友明农产品有限公司至今没有收回一分钱的生姜款、没有收到一分钱的赔偿,在2014年的春天,却感受到了"倒春寒"的刺骨寒冷!巨大的经济损失,给这家发展中的农民企业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打击,董事长杜启明多方奔走,为企业不被击垮劳神费力的过了一个寒冷的春节。这家年轻的企业,怎样去面对这股逆流呢?
杜启明告诉记者:我从十年前进入农产品这个行业,就是因为看到国家对农民、农业、农村的重视,所以才义无反顾的投入到农产品的经营中来,我不但要让优质的农产品走上国内千家万户的餐桌,我还要让我们的农产品走出国门、畅销全世界!
当记者再次提到当前面临的莒县生姜案件困境时,杜启明说:困难打不垮我们,我们会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向上反映问题,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挽回损失,相信政 府不会看着我们农产品企业就这样倒下去。
来源:中视网
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8月18日莒县法院发出8月30日开庭的传票,却在8月28日将提出异议的生姜强行进行了拍卖,难以理解的是,强行拍卖的价格为每市斤1.8元~2.3元之间,而当时的实际市场价格:7月22日经过公证的生姜市场价格为每市斤2.7元,此后生姜价格继续一路上扬,8月28日价格为每市斤3.1元,9月3日被强行拍卖的生姜开始出库时价格是每市斤3.2元,到9月29日出库结束时价格达到了3.8元,其后更达到了4元以上的价格。拍卖价格与市场价格差距巨大,以平均每市斤1元差额计算,被拍卖的生姜约6000吨(朱明恩自有5000吨左右,友明农产品仓储1587吨),仅此一项就出现了1200万元的市场价差!为什么要在开庭前急急忙忙的强行拍卖有争议的生姜?为什么价格会与市场价格有如此大的悬殊?这背后有着什么样的内幕?推动此事的莒县法院在其中有着怎样的利益关系?不能不使人们产生诸多的疑问。
据记者了解,莒县法院的鲁院长与嫌疑人朱明恩极熟,在5月份朱明恩被起诉的时候,朱明恩躲了起来,没人能够找到。后来,形成欠款户上访的群体事件后,莒县政府给法院施压,鲁院长就能够迅速联系上朱明恩,让其到法院自首。法院查封生姜后,没有对外公告要拍卖的事宜,就有与朱明恩相熟的生姜经销商找上门来与法院相关部门联系,查看生姜情况,留下联系电话。在生姜行情明朗,节节升高的时机,主管该案件的鲁院长向莒县政府、日照市人民法院等上级部门提出生姜不易久放需要尽快处置(实际生姜可以存放两年以上,朱明恩自有生姜大部分就是存储两年的生姜,代仓储的友明农产品生姜为十个月生姜),骗取上级单位信任后强行拍卖了查封的生姜。
2013年8月30日开庭,友明农产品与永盛食品双方就仓储合同没有异议,争议的焦点是赔偿的价格与计算方法,当日开庭没有当庭宣 判,案 件自此搁置。
友明农产品公司看到自己的生姜被无辜强行低价拍卖,非常着急,在与莒县法 院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认识到与虎谋皮不可能有结果,就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 府和上级法 院反映,要求公平执 法,及时判 决,返还自己存储的生姜并赔偿造成的巨大损失。以强行拍卖的生姜被拉出冷藏库时的平均价格每市斤3.5元计算,友明农产品损失1110.9万元,即使以7月22日公证时的低价计算,损失也高达857万元!山东省高 院在接到相关材料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信访局赵庭长予以督办。赵庭长本着对企业负责、维 护法 律公正的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要求莒县法 院纠正错误,及时结案。就在杜启明感到曙 光在前,案件会尽快了结,自己的损失会得以弥补的时候,又一个意想不到的变化给了他当头一棒:莒县法 院以朱明恩涉 嫌诈 骗为由,将友明农产品的仓储案件一并移交公 安经侦部门,法 院中止案件,无限期搁置!
从莒县法 院的行为看,鲁院长熟悉业务,擅长运用业务技巧处理案件:8月28日强行拍卖生姜理由是不宜久放,并程序严密地向当地政 府和上级法 院汇报请示,使得其行为在法 律程序上天衣无缝;10月中旬在受到省高 院督导时,以为企业着想,"刑 事推动民事"的理由将案件移出法 院系统,成功规避高院的督查。从业务技巧方面说,确实非常聪明,但这种聪明的技巧,却有着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嫌 疑:这个案子,是否有幕后交易和谋取私利的原因?是否存在逃避督导、推卸责任的行为?这些不能不使人们产生怀疑。
而无辜涉入此案的高密市友明农产品有限公司至今没有收回一分钱的生姜款、没有收到一分钱的赔偿,在2014年的春天,却感受到了"倒春寒"的刺骨寒冷!巨大的经济损失,给这家发展中的农民企业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打击,董事长杜启明多方奔走,为企业不被击垮劳神费力的过了一个寒冷的春节。这家年轻的企业,怎样去面对这股逆流呢?
杜启明告诉记者:我从十年前进入农产品这个行业,就是因为看到国家对农民、农业、农村的重视,所以才义无反顾的投入到农产品的经营中来,我不但要让优质的农产品走上国内千家万户的餐桌,我还要让我们的农产品走出国门、畅销全世界!
当记者再次提到当前面临的莒县生姜案件困境时,杜启明说:困难打不垮我们,我们会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向上反映问题,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挽回损失,相信政 府不会看着我们农产品企业就这样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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